摘要:本文所说的“藩镇之乱”,是指发生在西汉初期的“七国之乱”和唐玄宗李隆基时期的“安史之乱”。
中国的藩镇之乱
李贵华
本文所说的“藩镇之乱”,是指发生在西汉初期的“七国之乱”和唐玄宗李隆基时期的“安史之乱”。
汉初的“七国之乱”,是以刘邦之侄吴王刘濞为首发动的一次同姓王联合大叛乱。参与叛乱的有吴王刘濞、楚王刘戊、赵王刘遂、济南王刘辟光、淄川王刘贤、胶西王刘昂、胶东王刘雄渠。吴王刘濞为这次叛乱的主谋。“七国之乱”的导火线,是因为汉景帝刘启采纳了晁错所上的《削藩策》,削夺诸侯国土地。刘濞串通楚、赵、胶西、胶东、淄川、济南六个诸侯王发动叛乱,同时与匈奴、东越、闽越等贵族勾结,以“清君侧”的名义,举兵西向。叛军打到河南东部,景帝惶恐不已,听从袁盎建议杀了晁错,欲以满足诸侯王“清君侧”的要求来换取他们退兵。然晁错虽死,叛军却并未撤退,反而公开声称要夺景帝刘启的皇位。叛军至梁国(今河南商丘)时,为景帝之弟梁王刘武所阻。到这个时候,景帝才下决心以武力镇压,命太尉绛侯周亚夫和大将军窦婴等率军平叛,大破吴楚七国叛军。刘濞兵败逃到东瓯,为东瓯王所杀,其余六王皆畏罪自杀。
“七国之乱”的根源,是强大的诸侯王势力与专制皇权的矛盾。景帝即位后,中央专制皇权和诸侯王国势力的矛盾日益激化,景帝接受晁错建议,下诏削赵王刘遂常山郡、胶西王刘昂六县、楚王刘戊东海郡;景帝三年(公元前154年),又削吴王刘濞会稽和豫章两郡。削藩之举激起了诸侯王的强烈反对。削藩诏传到吴国,吴王刘濞立即谋杀了吴国境内汉所置二千石以下官吏,与楚、赵诸王分别起兵。吴王刘濞是汉宗室元老,也是晁错削藩的主要对象。刘濞致书诸王,声称起兵目的是诛晁错,恢复诸侯国故地,稳定刘氏社稷。在他的影响和策划下爆发的这次叛乱,形成东部诸侯王“合纵”攻汉的形势,对西汉中央政权震动很大。
汉初诸侯国封域广大,其时诸侯国的地共有42个郡,中央政府领地仅有15个郡(《史记·汉兴以来诸侯王表》)。诸侯王“掌治其国”(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,拥有治民权,诸侯国成为半独立的地方行政机构。诸侯王在封国内有权自行征收赋税,即所谓“诸侯皆赋”(《史记·五宗世家》)。诸侯王征收的口赋和田租,除按规定上缴中央政府外,其余部分则为诸侯国支配,成为诸侯王的“私奉养”(《汉书·食货志》)。至西汉文景时期,诸侯国成了威胁中央专制集权的一股庞大力量。==本来,诸侯王作为同姓王,无疑“根正苗红”,“老子英雄儿好汉”,是理所当然的“大风歌”传唱者、汉王朝“革命事业接班人”。然而,当诸侯王们封域广大、拥有治民权和自行征收赋税权的“既得利益”一旦受到损害的时候,很难相信他们还能与中央政府“保持高度一致”——尽管他们依然与汉皇“同姓”,依然念念不忘祖上丰功伟绩,依然激情高歌“大风起兮云飞扬”。
唐玄宗李隆基在位时期(712—756),为防止周边各族进犯,维护“开元盛世”以来的“安定团结”局面,朝廷便大量扩充防戍军镇,设立节度使,即通常所说的藩镇。节度使作为封疆大吏,实行“一元化领导”,不但管理军事,而且兼领按察使、安抚使、支度使等职,拥有辖区内行政、财政、土地、人口户籍等管理大权,原地方长官州刺史则成为其部属。节度使“既有其土地,又有其人民,又有其甲兵,又有其财赋”(《新唐书·志第四十兵》),因而拥兵自重、雄据一方。尤其是北方诸镇权力的集中更为显著,往往是一人兼任两三镇节度使。实力强大的安禄山,一个人就兼任了平卢、范阳、河东三镇节度使。
“安史之乱”是指安禄山(安庆绪)、史思明(史朝义)起兵反对唐王朝的一次叛乱。“安史之乱”自唐玄宗天宝十四年(755年)始至唐代宗宝应元年(762年)结束,前后达八年之久。这次历史事件的发生,除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矛盾、统治者内部的矛盾和民族矛盾之外,中央政府和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是其重要诱因。藩是保卫,镇指军镇。唐王朝设置藩镇,本为保卫自身安全,稳固统治,但结果却致藩镇坐大、中央集权削弱,形成地方势力与中央政权分庭抗礼的割据局面。
“安史之乱”是唐王朝与藩镇的权力、利益之争,“狗咬狗一嘴毛”,毫无进步性、革命性可言,更不能说是什么“乱了敌人,锻炼了群众”,“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”。安禄山这个人表面上呆头呆脑,对唐玄宗李隆基也似乎忠贞不二、崇敬有加,没准还自称是高祖李渊、太宗李世民的“铁杆粉丝”、“忠诚学生”。然而,纵观其“百计谀媚”于朝廷官吏,邀宠求欢于皇族权贵,贿赂奸佞而蝇营狗苟,阳奉阴违以包藏祸心,狡黠奸诈且图谋不轨之类行为,无论如何也无法把他与心甘情愿臣服于“以李隆基同志为首的唐王朝”联系在一起。更何况,创立了“开元盛世”以后的唐玄宗,已逐渐沉溺于享乐奢侈,李唐王朝也陷于政治腐败、经济衰落、民生凋零之中。
如果说,“分久必合、合久必分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轮回,那么,“藩镇之乱”则是封建专制、中央集权难以摆脱的“枝枝相纠结”的宿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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